雇员帮老板赶鸡摔成十级伤残
14.04.2015 10:14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江南时报讯(记者李晓静通讯员彭娟 唐敏)年近50岁的张大姐,下班回宿舍途中帮老板赶鸡,不料摔成十级伤残,状告老板担责,获法院支持。近日,昆山法院审结了该案。
张大姐在王老板公司工作近十年,一直从事清洁工作,包括为公司管理人员洗衣服、做饭、种菜、打扫卫生和养鸡等。去年的某一天,张大姐下班回宿舍途中,看到公司鸡舍的鸡到处乱跑,出于好心,张大姐帮忙将一群鸡赶进鸡笼,不料不慎摔倒在鸡舍边路牙上致受伤,经诊断为右髌骨骨折,取出内固定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因事后要求工伤待遇协商不成,张大姐遂将王老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张大姐在公司仅从事清洁工作,王老板未授权张大姐进行赶鸡行为,但张大姐下班后居住在公司安排的宿舍内,本身就与其从事雇佣活动存在密切关联,现张大姐在王老板管理范围内遭受人身损害,其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鉴于张大姐对自身人身安全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亦存在过错,应当减轻王老板的赔偿责任。最终认定王老板承担30%的赔偿责任,张大姐自负70%责任。
编辑: 刘 明、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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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2015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