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实行“五个强化”创新低保透明管理新机制

02.03.2017  15:32

      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不断夯实低保工作基础,着力提高低保工作时效,使全区城乡低保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低保申报制度。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将办理低保需提供的材料和办理程序制成一次性告知单,发放给低保申请对象,让服务对象准确了解办理低保的基本条件等有关事项。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反馈制度,严格执行“三查三审三榜”程序,坚持村、居、街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强化低保核实力度。针对低保对象界定难、家庭收入量化难的实际,成立低保入户核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低保申请家庭,认真做好信息核查工作,实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全面落实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600元/人/月,截至10月底,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157户3572人。

      三是强化低保信息沟通力度。强化与社保、计生、财政、纪委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社区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准确、全面了解、掌握和收集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建立低保信息平台,推行网络公开监督,及时更新保障信息,有效增强城乡低保救助制度的公平性、公正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是强化低保资金检查力度。加强对低保资金的检查审计,形成书面审计报告,对民政资金公示等薄弱环节加以整改,规范低保资金管理使用。

      五是强化督导和责任追究。实行低保工作通报制度和低保责任追究制度,通过短信、网络等形式,通报低保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采取重点检查、定向抽查、明查暗访、邻里走访相结合的办法,了解基层低保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基层低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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