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院:预防邮路显成效,嫌疑人投案自首

10.10.2016  15:38

  “看到到宣传材料上的一个个案例,我越想越害怕,觉得自己的事迟早要被发现,不如去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近日,溧水辖区某中心的1名工作人员王某某到该区检察院投案自首。

  据王某某交代,去年8月至今自己因炒股和买房挪用了单位160余万元的公款,前段时间区检察院开展预防邮路宣传活动,向区各机关事业单位投递了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材料,王某某看到宣传材料后,寝食难安,加上自己单位是预防职务犯罪网络成员单位,区检察院的人经常来了解情况,王某某觉得与其等案发不如自己主动交代,还能争取宽大处理。经过几天的思想斗争,王某某决定向检察机关投案。谈话中王某某感叹到:“说起来,还要感谢你们的宣传教育,不然的话我可能会越陷越深,最终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目前,溧水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鉴于王某某具有自首并积极退还所挪用的公款等情节,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