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省院执检处检查组莅海指导工作
4月13-14日,江苏省检察院执检处检查组陈宁红等一行4人在南通市检察院监所处顾埏等人的陪同下,对海安县检察院的驻所检察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海安县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周亚明从“夯实等级评定根基确保基础厚实有力、深化日常检察机制规范刑事执行行为、健全投诉处置机制维护在押人员权益、构建道德感化机制净化在押人员灵魂”四个方面,就如何迎接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评定工作 作向检查组作了汇报。
随后,检查组对看守所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巡视,实地查看了监区、监室、监控室、收押室、视频会见室、心理矫正室、图书馆、卫生所等重点区域,听取了所长肖峰对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如何开展工作的介绍及对驻所检察工作的评价和建议。
检查组对驻所检察室和看守所的工作予以肯定,并就如何在看守所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情况下开展和加强驻所检察工作、如何做好和创新特色工作,提出了三点宝贵意见: 一是分工要更细 ,在关押量不大的情况下,驻所检察官要逐人包监区下监室,全面掌握在押人员尤其是重点人员的诉讼环节、身体状况、思想状况、羁押表现等具体情况; 二是积极性要更高 ,要变被动为主动,由看守所邀请驻所检察室参与所方工作,向主动要求参与所方工作转变,对所方每项工作的方案、预案进行审核,提出意见,从而突出驻所检察室的地位和作用; 三是专业性要更强 ,驻所检察室相当于小检察院,除必须充分掌握关于看守所的相关规定外,还需要熟悉侦查监督、公诉等相关业务,只有在知识上比看守所和在押人员更全面、更专业,才能更好的发挥监督作用,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最后,海安县检察院分管检察长王骅从运行管理机制、线索发现机制、协调配合机制三个方面向检查组汇报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开展情况,就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困难与检查组进行了沟通、交流,从完善立法规定、建立程序规范、加强保障举措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