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院公诉部门积极应对主任检察官实施后带来的新挑战

05.01.2015  01:08

  2014年12月29日,南京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陆晓敏主持召开市院公诉部门主任检察官试点工作部署推进会,标志着南京市院的主任检察官试点工作正式运行。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连日来,市院公诉一处、二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新机制给公诉工作带来的挑战和变化。

  首先,针对办案职权和受案范围的调整,与案件管理处、技术处积极沟通,按照职权清单调整网上办案审批权限。第二,针对新机制带来的运行管理模式变化,分别向省院业务部门、侦查机关、市法院、基层院公诉部门通报分组设置方案,便于工作联系和衔接。第三,针对实行专业化办案的特点,公诉一处开展了二审案件办理方面的业务培训,公诉二处开展了一审案件办理方面的业务培训。第四,适时召开公诉部门第一次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认真学习了《主任检察官职权清单》、《主任检察官监督与考核办法》、《主任检察官办案组运行管理规定》等五个文件,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统一解决了受案分案、备案审核、文书文号等具体问题。

  下一步,市院公诉部门将根据实施的具体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确保主任检察官制度在全市得以正确顺畅实施,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