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院: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规范司法

26.08.2015  20:04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近日,扬州开发区检察院举行了“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五项承诺”新闻发布会,该院邀请了江苏卫视、扬州电视台、扬州日报等新闻媒体前来采访报道,同时也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市律师协会以及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办公室、案管处的领导莅临指导。

  发布会上,开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桂明郑重作出五项承诺:案件自移送审查逮捕或审查起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律师并告知承办检察官姓名;律师申请阅卷的,可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复制光盘、律师递交书面辩护意见或其他材料,一个工作日内送达办案部门、律师约见承办检察官要求听取意见的,案管部门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律师、对于阻碍律师依法行使权利行为提出控告、申诉的,在受理后十日内回复处理意见。朱桂明副检察长还表示,今后我院承办检察官的相关司法行为只要出现违背五项承诺的,就是不规范司法,并记入检察官的个人考核,严重的要给予处分,我院既对外作出了承诺,就一定会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加以遵守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出席发布会的市律师协会负责人表示,开发区检察院作出的这五项承诺,体现了该院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高度重视,许多举措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希望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推广,从而形成检律互动的良好氛围。开发区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办公室副主任冯勇军在接受采访时说,检察人员要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切实解决好律师执业中的阅卷难、会见难等问题,此次我们院发布这五项承诺正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为了顺应律师界朋友的诉求,使保障律师权利更加规范、透明,从而搭建好检察官与律师的长效、常态、规范的沟通平台,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同时也可以充分发挥律师在监督检察人员规范司法行为方面的积极作用。

  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前来参会的新闻媒体和相关领导在该院干警的陪同下,参观了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办案工作区、涉案财物保管室等,大家对开发区检察院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和认识,同时对该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维护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

  此次开发区检察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五项承诺,是对最高检制定的《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具体落实和细化,同时也是推进该院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在今后工作中,开发区检察院将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的工作联系,注意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主动接受律师的监督,进一步提升该院的司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