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院:从快批捕两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犯罪嫌疑人

23.10.2014  13:33

  近日,海州区院从快批捕两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嫌疑人吴某(男,52岁,江苏沭阳人)和马某(男,38岁,浙江金华人),严厉打击了黑包工头恶意欠薪逃匿的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对今后恶意拖欠、不支付工人工资的包工头起到了有效地震慑作用。 

  2014年9月2日,十九名农民工向吴某索要拖欠的8.79万余元工资未果,遂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局向吴某下达了责令整改书,但吴某仍未露面,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 

  2013年12月21日,15名农民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马某拖欠工资的行为,该局于12月27日下达了责令整改书,责令马某于2013年12月31日前足额发放拖欠职工的工资,但马某一直在外躲避债务。2014年9月24日,犯罪嫌疑人马某到案后无法说清其财产状况且拒不支付农民工的工钱。 

  海州区院受理该两起案件后,立即启动快速办理绿色通道,三天即办理完结。经审查,两名犯罪嫌疑人被责令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后,仍拒不支付,数额较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考虑到两名犯罪嫌疑人有逃跑的可能,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遂于10月10日分别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屡禁不止,海州区院出台三项措施多角度、全方位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快速办理机制。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设立快速办理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跟踪督促,限时办结。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依法及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形成打击犯罪、震慑犯罪的高压态势。二是及时制发检察建议,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保障等制度,及时纠正、从严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犯罪问题。三是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活动,以通俗易懂、生动活泼、容易接受、灵活多样的方式,让农民工敢于和善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表达自身的合法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欠薪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