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二审公开审理武炳光受贿案

11.12.2014  18:27

  省高院副院长周继业亲自担任审判长

  新华报业网讯(记者冒群)记者昨日从江苏省高院获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继业等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对江苏盐城市盐都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武炳光受贿上诉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武炳光案发前担任盐城市盐都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时,分管范围内的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和税源管理工作。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11月向社会公布武炳光受贿案。盐城中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3年,武炳光在担任亭湖区副区长、盐都区副区长、中共盐都区委常委等职务期间,收受或索取贿赂计人民币438.22万元、美元5000元。7月23日,盐城市中院一审判决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依法没收。

  一审判决后,武炳光不服,以一审认定部分受贿犯罪事实错误,以及自己有自首、立功量刑情节等为由,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鉴于该案案情复杂、证据较多,且在当地有一定社会影响,合议庭在二审开庭前组织庭前会议,听取了上诉人的主要上诉理由及检辩双方对本案程序性问题的意见。当天的庭审在合议庭的主导下,重点围绕上诉理由展开详细调查,检辩双方针对上诉理由能否成立展开充分辩论。合议庭归纳了检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并听取了上诉人的最后陈述。该案将择日宣判。

原标题: 江苏高院二审公开审理武炳光受贿案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