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技工学校归教育部门管理
本报讯(记者 孙海华)近日,陕西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学校管理的意见》,与此前出台的《关于优化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构成职业教育发展的“组合拳”,以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陕西省今后将对职业教育实施“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统一归口教育部门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技工学校业务指导;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一般“以省为主”,有些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以市为主”;今年年底前,由政府部门举办、财政资金供养的中等职业学校均划转教育部门管理,划转后,教育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资源整合,原主管部门继续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支持职业学校发展。
同时,陕西省还将规范办学、清理“一园多校”、“一校多牌”:职业学校的设置、变更与撤销,统一由教育部门负责;教育部门对已经设立的职业学校进行评估,根据办学条件核定办学规模,对不达标特别是租赁土地、校舍办学的,逐步调减招生计划直至撤销。
此外,陕西还将加强对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引导与调控,加大特色专业支持力度,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同质化倾向严重专业的招生计划;推进技工学校和其他职业学校融合发展,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全面实施分类考试招生,国家和省级示范高等职业学校实行单独考试招生,其他高等职业学校实行综合评价招生,对符合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实行免试招生,对“三校生”(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单独组织省级统考,到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将成为高等职业学校招生的主渠道。
“力推职教发展,是推进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和促进较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抓手。”陕西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一系列举措,到2016年年底前,陕西的中职学校将由目前的567所整合到300所左右;到2020年,陕西省将实现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职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并建成一批国内一流的职业院校和骨干优势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