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琛:一位“后浪”律师的价值修养
陈琛
徐州市人大代表,江苏歌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他有特殊律师身份
“陈律师,我之前都取保了,也没被拘留,咋还会被叫到检察院来?”
“陈律师,如果我选速裁程序,对我有啥影响不?”
“我认罪,就是如果签了认罪认罚,法院真能按照这上边写的从轻判吗?”
……
以上,就是陈琛来检察院时,经常要面对的犯罪嫌疑人咨询的各种问题。
因为他是辩护人吗?非也。他还有个特殊的律师身份——检察院的值班律师。
设置值班律师是检察机关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积极贯彻落实新刑诉法,执行值班律师相关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值班律师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提供程序选择建议;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帮助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检察机关在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过程中需保障其会见权、阅卷权、提出意见权。
作为值班律师,陈琛需要根据排班表上的时间,在检察机关设置的值班室里协助检察人员解答来访群众法律咨询、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参与速裁案件具结程序。
他知道检察院办理的案件量大,所以每次轮值总会提前到、延后走,认真处理每一项事项,详细回复每一个咨询,耐心释法说理,向咨询人、犯罪嫌疑人解释清楚相关法律条文适用和朴素法律价值观的差异。
面对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陈琛认为,作为值班律师不能将自身定位局限于见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上,应当全面发挥值班律师作为检察机关办案监督者的作用,积极参与量刑协商,协助检察机关做好认罪认罚工作,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他是这样想的,实践中也是这样做的。
陈琛总是习惯于提前翻阅案件材料,轮值前就与办案检察官沟通,对犯罪嫌疑人的疑问发表意见提供咨询——“你这个案子我看过了,案件事实非常清楚、证据也很充分,属于轻罪。速裁程序就是针对你这种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案子,如果你自愿认罪,对适用法律又没有争议,就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而且刑诉法规定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你看,这样做其实也是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程序简化了,审理的质量和效率相对也提高了。很多适用速裁程序的案子,上庭时法官当庭就能做出判决……”
他以第三方的专业身份监督、协助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工作,让犯罪嫌疑人更加清楚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和选择速裁程序的法律后果,推动案件加速办理,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也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诉讼权利。
凭一腔热爱 尽己所能发挥职业优势
近年来,陈琛利用自身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弘扬法治理念、传播法治精神。他带领团队走进社区、乡镇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免费开展法律咨询,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在协助追薪、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案件中经常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
在陈琛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有个案件让他至今记忆犹新。2021年,陈琛经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一起工人追薪群体性案件,该案受援人数40多人,涉案金额80余万元。因工人们自行追薪资无果,情绪极不稳定。陈琛在了解基本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工人代表取得联系,想方设法安抚他们的情绪,指导受援工人依法诉讼,并积极与法院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在他的不懈努力下,受援工人们最终与涉案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及时化解了受援人心中的怨气,追回了所欠全部薪资。
在疫情防控时期,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陈琛主动请缨,组建抗疫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一方面组织大家募捐,提供抗疫物资,尽微薄之力,另一方面组织带领志愿者深入抗疫一线,到社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在服务群众的同时,陈琛还注重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陈琛多次参与各类专题论证会议,就闲置土地认定、重大合同审查、不动产等复杂疑难案件、重大纠纷依法处理及时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
以十分热忱 积极投入代表履职工作
陈琛在工作、帮扶、普法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少涉民营企业的案件和咨询,看到多家民营企业或因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缺乏维权能力,或因法律意识淡薄产生劳资纠纷,或因侥幸心理碰触法律红线,他陷入了沉思。
民营企业对于一座城市而言,是创造市场活力、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关系着居民就业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正是因为陈琛深知民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对社会的影响,他研究所办涉民企案件,实地走访企业,拜访民营企业家,深入沟通调研,最终撰写并提交了《关于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建议》。
除此之外,陈琛还针对社会中长期存在的梗阻问题,从老旧小区改造、电动车集中充电、全民普法、未成年人守护、司法援助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守护人民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检察寄语
在人大代表履职过程中,陈琛也多次应邀走进检察机关,参加主题调研、检察开放日、听证会、同堂培训等活动,就检察机关转变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他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搭建好检律交流平台,完善沟通和联系机制,继续加强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加强与律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沟通和协调,建设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共同传递法治正能量,共建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