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市长陈晓东要求审计机关把握“五个强化”收好官开好局

18.12.2014  17:34

  近日,如皋市市长陈晓东在听取该市审计局“关于全市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后强调,审计机关要紧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和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机遇,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力度,当前要集中力量对照目标计划抓好抓实年度审计工作收官,在保证全市审计决定执行率100%,审计问题整改率100%的同时,要善于创新思维、拓宽视野、深化层次,提前“谋篇布局”,按照“五个强化”的工作思路,做好2015年审计工作的全面谋划。
  一是强化收支管理。全市都要把滞留在“库”外的应缴财政收入进行认真清缴,及时足额地补缴进“库”,坚决杜绝财政收入“体外循环”的现象,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特别严禁相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过程中的随意性,必须按照《如皋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的征收范围、规定的减免项目及审批程序,强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重申一项纪律,以后所有的商业、经营类项目一律不予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是强化投资管理。不断健全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相关内控制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计价规定,从严控制投资成本。加强工程设计、招投标、合同、监理等环节的管理,实行“三审”制度,即由建设单位对工程概算初审,财政部门在此基础上进行评审,最后由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决算)进行审计,从源头上进行把关,切实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工程资料,及时报审。重申政府性投资项目一律不得采用BT模式,除重大项目、民生急需和战略因素的工程。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资金筹集情况要逐一落实,确保项目按合同兑付到位。
  三是强化资金管理。按照“公用经费讲公平,专项经费讲绩效”的原则,认真抓好部门预算编制,确保预算细化到每一个子目,便于绩效评价。建立健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积极推进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评审论证制度。对违规向企业出借的财政资金要限期收回,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今后不得向非财政预算单位出借财政资金。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深化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减少公务支出中现金提取和使用。审计、财政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在项目中违规列支“三公经费”的问题。
  四是强化资源管理。审计要重点关注土地管理,全市建立土地资源配置“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良性机制,把握供地节奏,适时调控土地供应量、调节土地价格,强化市场运作,确保土地效益最大化。财政、国土机关要密切配合审计机关准确分析土地出让金欠缴原因,健全土地出让金征缴机制,强化国有土地出让监管,提高土地出让金收入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做到应收尽收。对欠缴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强力清收,今后不得产生任何新欠。
  五是强化债务管理。审计机关要密切关注财政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努力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坚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审计要协助财政部门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过细清理甄别全市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研究制定并完善债务监控和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审核职能,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源头控制,落实还款责任与来源,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切实防范和化解偿债风险,切实维护财政金融安全。(如皋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