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监督助开“争先创优花”
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近几年在上级检察院党组和上级党委的关心、帮助、支持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多项业务工作位居全市乃至全省基层院前列,得到了上级院和地方党委的充分肯定。特别是在推进规范司法、文明办案方面更是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而赣榆区检察院也经常开展走访人大代表和邀请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得到群众好评。
主动接受监督,打造规范司法的特色品牌
近几年来,赣榆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坚持不定期走访省、市、区人大代表,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来院视察工作。今年6月,赣榆区检察院结合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又邀请10余名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来院对检察工作进行视察,8月份,又邀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委员来院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专项视察,每次听完赣榆区检察院的情况汇报后,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在院领导班子的陪同下,参观该院办案工作区。在该院的审讯室,头顶正前方,正对着摄像头。审讯桌底部一侧的墙上,贴着一张打印名单,上面印着县人民医院心脏科、内分泌科医生的电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定东解释介绍说:这是体检绿色通道,与区医院快速联动。有过这样一个例子。本区某部门副主任涉嫌贪污受贿,被带进了审讯室。而之前,该人的病例早已经摆在了反贪干警的桌上:住过院,心脏不好。所以,只要犯罪嫌疑人表示身体不舒服,审讯就会立即停止,切实做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通过加强在执法办案中的检医协作,涉案人员被传唤到案后, 由协作医院派出医生严格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杜绝出现涉案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问题,保障了办案安全。同时,加强保密工作,明确医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医护人员在与涉案人员接触的过程中,自觉遵守检察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确保办案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心脑血管的医生来上过培训课,审讯室里也挂满了详细的急救指南。我们可以改行当医生了。”几位反贪、反渎干警和人大代表开玩笑说。对办案部门冻结、扣押、处理的涉案款物全部依法严格进行,该返回当事人的及时返还,所有案件各环节程序均按规定流转,纪检监察、案管等部门及时跟踪监督,防止检察权的滥用,得到人大代表的好评。在办理每起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赣榆区检察院均有选择地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视察办案环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运作过程。亲临逮捕现场或观摩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过程,并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对自侦办案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听取意见和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在新的发展形式下,如何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社会管治理创新,成为检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为此,赣榆区检察院积极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以调查研究为切入点,加强与各类经济主体的沟通协调,力求服务到位。通过定期走访、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等形式,加强面对面的交流,共同分析在经济运行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剖析原因,解难释惑,增强亲和力和信任感。以法律援助为着力点,延伸检察触角,搭建为各类经济主体服务的新平台。主动联系,表明提供法律服务的态度和诚意,公开承诺服务事项和服务途径,争取理解和支持。扩大宣传力度,宣传检察职能,开展“送法上门,送法进企”活动,收集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以讲座形式对企业进行分析或示范,增强各类经济主体依法经营的自觉自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独特作用,在依法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影响群众生活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的基础上,坚持将查办职务犯罪作为化解社会矛盾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和方式,瞄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部门,着力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深入查办腐败案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冲突。 “检察机关顺应时代发展和民情民意,积极转变执法理念,以正确的执法方向体现服务主体,赣榆县检察院做的很好,这也是‘小部门大表现’的有效做法,这种司法理念和服务意愿值得在全市乃至全省进行交流和推广。”在一次检务公开座谈会上,应邀视察赣榆区检察院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案件情况的省、市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说。为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赣榆区检察院不断加大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的联系,经常邀请包括区纪委在内的5名省、市、区人大代表及人民监督员视察全院近三年来在惩治滥采黄砂资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地沟油)相关工作,并到现场了解情况。近三年来,该院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案件 31件73人,有力的维护了全区生态资源建设。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对该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和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维护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给予好评和赞扬。
联合开展法律服务,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服务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推进法治赣榆建设是区检察院重要职责。为此,赣榆区把加强与全区人代表的联系和沟通,邀请法律水平、综合素养高、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大代表一起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作为延伸检察触角,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该院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活动,结合农村多发的邻里纠纷等引发的刑事案件,以案说法,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充分发挥好检察长巡回接待室、民事行政案件申诉联络站、派驻乡镇检察室的作用以及通过开展检察工作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不断拓展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平台,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进检力下沉。期间,认真听取代表建议,学习代表化解民间矛盾的新方法好办法,创新开展巡回接待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始终保持到市赴省进京越级上访的零记录。同时,结合“三解三促”工作,深入全区有关乡镇党委、政府以及机关单位,走访人大代表、干部、群众和职工,认真听取检察工作如何更好的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该院还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建立了“民事权益保障中心”,制定了《民事权益保障中心实施细则》,并组织从事民行检察工作和熟悉民事行政法律法规的干警成立民行专家,聘请区人大、政协、司法、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有关企业负责人10人组成民事权益保障中心顾问委员会,与区4家企业建立了联系点,公开了四项工作职责和服务承诺,并取得较好效果。如,该院民行部门对一起三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伪造申报材料,骗取国家170万元专项支持资金项目案件提起公益诉讼,得到法院支持,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据悉,此案为我市首例公益诉讼案件。这一做法得到省、市院肯定,并以简报转发,江苏省检察院徐安检察长还亲自作出批示,要求全省民行部门总结经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今年以来,该院将严厉打击虚假诉讼作为民行检察工作重要着力点,切实加大监督和纠正虚假诉讼力度,连续办理多起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其中,在市检察院的支持和指导下,赣榆区检察院办理的马济超与李启欣、赣榆区东奥食品有限公司虚假诉讼案以及丰芳与丰广军虚假诉讼案两起相关联的特大虚假诉讼案再审取得重大进展,一件已由法院裁定再审,另一件法院再审后已撤销原调解书。
“这几年,我们自觉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现在,我们每个干警每天都要面对两个镜头:放大镜和摄像头。放大镜指的是社会的关注、外部的监督,摄像头指的是内部的规范、办案的制度。近几年来,全院没有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发生。队伍素质的提高,促进了检察业务创新创优步伐,并打造了一批特色和亮点工作。”万树早检察长欣慰的道出了这几年赣榆区检察院在人大监督下取得的工作成果,如,探索实践的公益诉讼工作得到省院徐安检察长的肯定批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金手指”帮教模式,受到市委政法委、上级院和各级领导的肯定。创新拓展派驻乡镇检察室“333”工作法得到省院领导和市委常委、政法委王加培书记、市院汪跃检察长批示肯定,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拓展职能,服务大局。结合办案,撰写的《关于粮食系统职务犯罪的调研报告》被区委曹卫东书记肯定批示,并被省院、市院简报采用。全院先后有多个部门和数十名干警受到上级记功表彰,赣榆区检察院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先进集体”和全市先进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