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防指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省气象局迅速研究部署

29.06.2016  12:43

  6月28日,江苏省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出《关于启动我省太湖地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通知指出,受持续强降雨影响,我省太湖地区河湖水位持续上涨。截至28日12时,太湖水位4.20米,超警戒水位0.40米,且水位仍有上涨趋势,防汛形势严峻。按照《江苏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规定,省防指决定,6月28日14时起,启动我省太湖地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按照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全力做好各项防汛工作,把灾害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在接到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省气象局立即行动起来,临时召开紧急会议。会议要求省气象台、气候中心,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市气象局全力做好太湖地区降水预报预警和防汛气象服务,要毫不松懈地密切监视天气,做好预报预警,进一步加强对后期天气趋势的分析,同时,要加强公共气象服务、气象防灾减灾和宣传报道工作,为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省气象局分管领导随后打电话给苏州、无锡、常州市局主要负责人,要求按照省防指应急响应的要求,严密监视天气变化,在做好降水预报预警和太湖防汛气象服务工作的同时,关注城市内涝、地质灾害等防御气象服务工作。

  今年在超强厄尔尼诺的背景下,省气象局及早启动防汛监测,加强汛期预报预测工作。在汛期到来之前,省气象局向省防指、省太湖办等省政府相关部门介绍了今年厄尔尼诺的变化以及汛期预测,特别强调今年长江中下游、淮河地区降水偏多的情况,与当前状况基本一致。特别地是,省气象局主动联系省水利厅,根据流域防汛需求,重新制作流域面雨量的监测、预报产品,为防汛的部署提供了技术支撑。

  此外,省气象局加强同省防指、水利、国土部门的联防联动,开展针对性决策服务,并积极拓宽渠道,提高影响力,在《新华日报》发布《江苏省气象局关于省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公众发布渠道的公告》,提醒公众可获取省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主要渠道,确保公众获取预警信号的权威性、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