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队员帮忙不留名 老人寻找好人三个月

22.12.2014  16:25

  新华报业网讯 日前,两辆电动车相撞,一名骑车人受伤。交警七大队民警处理事故时,伤者家属认为交警处理不公,于是从12345到局长信箱,再到市长信箱,四处写信投诉。可就在昨天,该家属却给这位交警送来锦旗,上面写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短短一个月,为何有了如此大的转变?

  事情发生于上个月17日,栖霞区五福家园门口一条小道上,两辆电动车相撞,其中一名中年妇女倒地,头部受伤,医药费花了2000元。事发后,交警七大队民警张林来到现场,根据两车倒地状态及滑行轨迹,初步认定伤者存在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第二天,双方当事人来到大队接受调解。伤者女儿李某认为对方要负全责,张林告诉她,其母可能需要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一听大怒,认为交警处理不公,随后又说张林看她时眼神不友善,开始四处拨打电话投诉。

  见调解不下去,张林强压心中的委屈,让双方离去。可事故并未了结,第二天,他又约双方到大队,但这次调解仍不成功。又过了几天,考虑到双方心态可能会平和点,便放弃休息,在双休日第三次请他们到大队,一一做工作。终于,他认真负责的态度感动了双方当事人,另一名当事人愿意赔偿800元医药费,李某也愿意接受。

  近日,李某将感谢的锦旗送到交警七大队,“张警官,是我冤枉你了。”她羞愧地说。(通讯员 何英伟 记者 姚均祥)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