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立体化预防提升检察建议质效

22.10.2015  17:01

  “根据你院关于农村低保问题的检察建议,我局现已联合县财政局、审计局专门出台《开展全县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10月9日,阜宁县检察院收到县民政局送来的检察建议回复函以及相关文件。

  为帮助职务犯罪涉案单位、主管部门规范管理,堵塞漏洞,辅助党委政府科学决策,阜宁县检察院通过积极探索,建立了“层级式覆盖、介入式制作、跟进式推动”的立体化预防检察建议模式。

  所谓“层级式覆盖”,就是通过立足个案预防,完善单位管理机制;突出系统预防,规范部门权力运行;打造专项预防,降低行业廉政风险,实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覆盖。

  为保证检察建议质量,提高建议内容采纳率,该院采取“介入式制作”的方法。首先是介入侦查一线,预防部门派员参与侦查讯问,案件承办人参与预防调查,最终由侦查部门和预防部门共同完成检察建议。其次是介入发案单位,了解实际情况,确保检察建议切合实际,切中要害,防止原因分析不透彻,说理不到位等现象。最后还要介入社会层面,通过走访、座谈、研讨等方式,分析个案和类案的发案规律,避免提出的问题停留在事件表象或导致案件的偶发性因素层面,提高预防建议的权威性。

  预防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是根本。对此,该院采取“跟进式推动”,主要有回访跟进、汇报跟进、宣传跟进三种方式。该院在检察建议中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每案必回访,对不重视、敷衍塞责的,向主管部门反映;对落实有困难,主动帮其解决。同时,主动向党委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同步向地方人大常委会抄送检察建议书,提请人大常委会对不积极整改的单位进行监督。在提出检察建议的同时,该院还通过法制讲课、警示教育等方式,巩固预防效果。

  “2014年以来,我院共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6份,提出整改措施34条,向党委政府报送研判报告9份,推动有关单位出台规范性文件4份,检察建议回复率、采纳率连续多年实现100% 。”预防局长陈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