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公布:江苏阜宁法院是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示范法院

17.02.2015  17:57

  中国江苏网2月17日讯(通讯员 殷芹 洪成宁 记者 米格)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示范法院”名单,江苏阜宁县人民法院榜上有名。

  据介绍,该院高度重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建设,组织全体执行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内容,要求全体执行干警深刻理解把握该解释的精神内涵,并在后续工作中逐步建立起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相应制度。

  2014年4月上旬,该院实施执行“黑名单”制度,定期分批在闹市区多个电子大屏上循环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头像和名单,这在盐城市历史上尚属首次,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

  据统计,迫于“黑名单”压力,先后有11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公开曝光后,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履行了全部或部分债务,设计标的额累计达430多万元,并有30余名未被曝光的被执行人主动与执行人员对接还款事宜。2015年1月19日,央视《新闻联播》、《朝闻天下》先后报道该院街头大屏晒“老赖”这一经验做法。

  为加大执行力度,巩固和扩大执行效果,该院积极筹建执行指挥中心,与公安、房管、银行等部门建立“点对点”协助执行查控网络,完善执行联动协作机制。一年来,他们充分运用财产查控、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组织集中加班执行156次,司法拘留117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的财产罪追究刑事责任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