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试行矛盾纠纷发现奖励机制

19.10.2017  04:56

上半年,阜宁县新沟镇矛盾纠纷发生率较去年同期下降60%多,且纠纷化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得到很大提升。这是该县司法局试行矛盾纠纷发现奖励机制取得的成效。

村居排查化解社会矛盾主要依靠调解员和村组干部,他们身兼多职,加之缺少相应报酬,积极性受影响,往往不能及时上报。该县司法局经过认真调研,决定在新沟镇5个村试点运行矛盾纠纷排查发现奖励机制。

经镇村组干部推荐、司法局考察,确定8名能力较强、素质较高的退休老干部、老教师担任矛盾排查信息员。在报酬方面:视提供矛盾纠纷线索信息等级,分别给予当事人10元、20元、50元的现金奖励。在运行机制方面:实行“三个一”工作法,即信息员每天一次电话反馈,及时将辖区内矛盾纠纷隐患反馈给本村调解员;每周一张表格,将发生的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纠纷类型、简要情况、调解结果上报司法所备案;每月一兑现,由司法局根据司法所提供的备案表,按照矛盾纠纷等级及时发放现金奖励。考核方面:县司法局实地走访、考察、查看矛盾纠纷台账资料,确认事实清楚,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后,按规定发放奖励资金。

该机制运行半年来,新沟镇5个试点村共排查发现矛盾纠纷210起,化解成功率为100%,发放奖励现金6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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