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检察院强化“检调对接”机制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16.09.2015 11:48
本文来源: 检察院
该院在检调对接机制运行中做到严格规范,对和解案件采用统一告知、风险评估、监督和解、跟踪回访四个步骤,使调解工作从启动之初就规范运行。根据是否达成和解及履行协议情况,明确捕或不捕、诉或不诉、提出从宽量刑的标准。同时强化监督审查,重点审查当事人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经济赔偿数额与所造成的损害是否基本相符,既防止“漫天要价”,又防止“花钱买刑”。对和解案件跟踪监督。以电话访谈、当面约谈等形式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金晶)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6.09.2015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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