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培训工作

11.12.2014  12:44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升各层各级依法行政的能力,2014年12月6日,阜宁县组织全县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和司法干事;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各直属单位分管负责人、法制机构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和其他执法科室负责人,执法机构负责人等,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工作,邀请省市法律专家执法人员进行授课。
  采取县集中组织培训和各单位分层组织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对象为从县政府或其他渠道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的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解读、新《行政诉讼法》有关内容讲解、《依法行政100例—错案综评》、《依法行政200问》和《依法行政“三字经”》等内容。
  2014年12月20日将全县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进行考核,从县政府领取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凡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暂停证件注册,并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的,依法注销执法证件;从其他渠道领取执法证件人员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通报所在单位暂停或取消其执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