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局全力服务灾后重建

04.08.2016  12:32

一是保障重建用地。组织专门班子,抓好安置点建设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安置建设有地可用。二是做好灾毁耕地复耕。对因灾受损的农田,及时做好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帮助群众尽快恢复耕作条件。三是维护用地秩序。坚决禁止以灾后重建名义,“搭车”建设,保持良好的用地秩序。四是引导宅基地有偿退出。鼓励一般毁损户主动退出宅基地,进城入镇,推动建设用地减量化。(张君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