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获批

04.03.2017  02:40
 

近日,阜宁县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阜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获盐城市政府批准。

为策应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和江苏沿海地区开发战略的实施,经盐城市政府同意,阜宁县政府组织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阜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修编委托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2015年8月通过了盐城市规划局组织召开的专家论证会,2016年9月24日,阜宁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审议批准该总体规划,并上报盐城市政府审批。

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将该县的城市性质定位为“江淮地区新兴工贸城市,江苏沿海区域次中心城市,滨湖枕河红色旅游城市。”城乡建设发展愿景为“建设苏北最美县城、打造宜居宜业集镇、扮靓绿色生态乡村。”到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40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48.16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52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59.74平方公里以内。(吴中华  邓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