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司法行政窗口“五心”服务群众
去年以来,阜宁县司法局依托“两学一做”活动为抓手,以司法行政窗口为平台,强化民生需求导向,开展“五心”服务,在提升服务能力上做文章,全面优化窗口服务环境,积极打造“亲民、爱民、惠民、为民、便民”的公共法律服务窗口。
一是改善服务环境,让群众“舒心”。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从细微处着手,不断优化窗口服务环境,完善必备的硬件设施,配备等候座椅、饮水机、普法电视、法治查询系统、雨伞、轮椅等便民用品,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宽敞明亮,整洁有序,为群众创造了一个“便民”的办事窗口。
二是转变服务态度,让群众“暖心”。组织值班律师、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学习《窗口文明用语》,将热心、耐心作为工作人员规范的首要标准,从说好每一句话、回答好每一个问题入手,做到群众急,我耐心解释;群众恼,我宣传政策;群众难,我帮助解决,让群众由遇到问题时的“闹心”转变成因工作人员热情服务而暖心的“亲民”窗口。
三是规范服务行为,让群众“顺心”。出台窗口服务 “五个一”标准,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坐,一杯热水暖心,一片真诚办事,一声好话送行。不以任何借口拖延、推诿,不与群众发生争执,坚决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的出现,让群众在咨询过程中享受到优质高效“爱民”服务窗口
四是兑现服务承诺,让群众“省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全面推行“三个一”服务模式,即第一位接待人员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和“一窗式受理”模式。群众到窗口办事、咨询,接待服务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负责人,予以办理、解答和引导。能够当场办理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理的告知其需要补充的事项,争取第二次办结,简化审批程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节约群众成本的“惠民”窗口。
五是推行多项便民措施,让群众“开心”。在全县6家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代理受理点,分类别建立法律援助专家库,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针对不同的特殊群体分别实行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服务等特色服务举措,实现了服务群众“零距离”的“为民”服务窗口。
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以来,累计接待群众达8.5万人次、接受法律咨询3000余次、办理公证560余件、受理法律援助600余件、参与人民调解120余件、上门服务6次、电话预约19起,“五心”“五民”的运用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