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全面实施农村康居工程建设
日前,阜宁县召开会议,对农村康居工程建设做出专题部署。决定从今年8月份起,按照建设“苏北最美县城、宜居宜业集镇、生态绿色乡村”的总体思路,在全县组织实施农村康居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工作。通过3年的努力,改造完成危房等级B级以上的农村危旧房屋,全面消除农房安全隐患,确保农村家庭住房成套比例达到80%以上的小康标准,同步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乡村,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居住条件,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实现“安居、康居、乐居”,为实现“跻身全国百强,建成全面小康”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阜宁县共辖341个行政村(居委会),自然村个数为2089个。据初步统计,全县农房总户数为22.78万户,其中D级危房户数千户,实施农村康居工程,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实现群众的“康居”梦已成当务之急。改造工作分为宣传发动(2016年8月15日前),普查评估(2016年8月16日-2016年10月15日),申请审批(2016年10月16日-2016年10月31日),组织实施(2016年1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完善提高(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五个阶段。主要是突出解决全县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借鉴“6.23”灾后重建安置模式,结合农村环境整治提升、美丽(康居)乡村、新型示范社区创建,着力打造合民心、顺民意、符民愿的康居工程。
改造工作遵循的原则:一是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结合新一轮镇村布局,科学编制美丽(康居)乡村、新型示范社区和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规划,合理制订农村危旧房屋改造计划,并有效组织实施。坚持新村建设与老村改造相结合,对农民新村统一规划、提档升级、整体打造,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二是政府组织,农民自愿。坚持“政府引导、镇村主导、村民参与”的原则,建立县、镇、村三级责任体系,各镇区(街道、社区)是农村康居工程建设的实施主体,层层明确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分类推进。强化政策扶持,尊重农户意愿,引导农民量力而行,自主选择改造方式,对低保、残疾、因病致贫等农户实行基本住房托底扶持。三是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按照“引导集中新建,允许原址修建,禁止乱搭乱建”的总体要求,用足各类支持政策,重点帮助农村C级以上的危房户改造建设安全、经济、适用的住房。对B级农村危房户引导农户自主实施改造建设或修缮加固,积极引导广大农户到农民集中居住点新建住房。四是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依法依规履行建设管理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实行民主评议,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
具体推进措施: 一是通过全面普查评估,建立农村危旧房屋“一户一档”。二是根据房屋危险等级有序处置,强力推进危房拆除。三是提供多种渠道分流安置,农户自主选择改造方式。四是科学编制规划,加快实施新建改建。(傅建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