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依法行政三字经

30.10.2014  10:36

  序

  谱写中国梦的阜宁篇章是每一位阜宁人的共同期待,更考验领导者、执法者的担当、勇气和智慧,以阜宁为己任,不仅体现执政为民的真挚情怀,更应源自只争朝夕的艰苦实践,作为参与者和建设者,何其幸运,当然珍惜。在阜宁这片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土地上,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最美县城的自然生长,各项改革的有序推进,需要法治的引领和伴航。

  为政之要,法之根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可谓应民心民意,顺天下大势。令人欣慰的是,经过多年的法治建设,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治思维渐成主流,法治进程步伐加快,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面临难得机遇。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建立成熟的公民社会,令人向往,殷殷可期。但我们深知,法治精神的培养非一朝一夕,法治实践的努力非一日之功。我们始终坚信,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积跬步可至千里,汇小流自成江河。

  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扮演不同的人生角色,但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景:回归秩序。没有秩序或没有规则的社会对于每个个体而言,都不是安全的。因此,对于全县2500多名执法者而言,肩负使命,承载重托。我们既要做好公民角色: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更应做好执法楷模:服务经济的先行者、执法为民的示范者、创新实践的探路者,敬畏法律,敬重百姓,坚守底线。唯有此,我们才能共越风雨、共担责任、共建法治。这也是我们编写依法行政“三字经”的初衷,希望能给所有执法者以启示和思考,为我们共同的家园和美丽阜宁作出积极的努力。

  总  则  篇

  天下事,法为本;人民安,国家兴;

  思想浊,法不清;理念新,法昌明;

  法之魂,乃公正;平如水,普遍应;

  法之威,百姓敬;法之信,躬身行;

  民之望,政所向;施行政,塑形象;

  空谈者,乃误国;实干者,始兴邦;

  我阜宁,江淮地;民惟勤,政清明;

  求改革,谋发展;志涉滩,勇担当;

  为政者,守法度;为民者,真善美;

  晓规则,知底线;扬正气,促和谐。

  学  法  篇

  行善政,法为先;法治国,相统一;

  法律者,体系全;崇人权,须明白;

  根本法,乃宪法;行政法,民商法;

  经济法,社会法;诉讼法,共刑法;

  此七类,保民生;我公民,当知晓;

  有实体,有程序;有法规,有法释;

  法至尊,律统一;识其文,知其意;

  守法荣,法维护;违法耻,法惩处;

  法定权,人民赋;权出界,必追究;

  常务会,学法先;制度化,实效显;

  上有行,下有效;心有法,践有据;

  学而知,知而行;行而果,天下和。

  知  法  篇

  遇问题,先想法;解矛盾,运用法;

  谋发展,须循法;促改革,要知法;

  法有义,皆平等;法无情,毋徇私;

  法之内,铁如山;法之外,无特权;

  法未授,不可为;法定职,当作为;

  法有据,法必依;执法严,违法究;

  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此四权,民之享;须告知,不可欺;

  凡信息,要公开;依法律,可例外;

  民诉求,我有应;利受损,法正途;

  徒有法,不自行;道为辅,方共赢;

  行不倚,言不偏;善恶分,是非明。

  
  

  守  法  篇

  法既立,当遵守;法不畅,难安民;

  法为盾,公信力;敬法律,尊事实;

  感民恩,敬民意;应民愿,解民忧;

  执法者,当自省;首其要,制度关;

  筑好笼,把权监;作决策,要规范;

  有依据,正程序;先评估,再论证;

  决策定,科学行;慎用权,不欺民;

  依规矩,成方圆;任意为,公忿然;

  言代法,权压法;徇私法,皆不法;

  不作为,乱作为;错作为,是胡为;

  用权者,当权衡;民心向,心底宽;

  有权责,义务担;手莫伸,不能贪;

  过情关,破钱关;拒色关,守法关;

  当自律,警钟鸣;弃贪念,终生宁;

  法之网,疏不漏;此古训,千年吟。

  用  法  篇

  法治兴,阜宁兴;法治强,阜宁强;

  好队伍,是关键;使命大,责任重;

  严修身,道德律;思无邪,行有道;

  明纪律,讲奉献;做先锋,当表率;

  公生明,廉生威;令则行,禁则止;

  不偏私,不歧视;重证据,守程序;

  讲道理,析法理;明事理,通情理;

  二人行,方正当;表身份,把证亮;

  柔执法,人文化;情节准,裁量当;

  定名分,止纷争;能调解,善指导;

  收缴费,罚没款;要分离,两条线;

  有记录,存案卷;订卷宗,须规范;

  讲服务,求效率;特难急,绿灯行;

  惠于民,言得体;便于民,行规范;

  惟法治,惟公平;惟正义,惟安民;

  齐努力,共奋进;爱诚信,美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