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住建局绿色建筑工作成绩喜人
自2014年下半年至今,阜宁县已建成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1个,取得绿色建筑标识示范项目13个,建成绿色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建成省级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1个,成功申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城市1个。2015年新开工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73万平方米,目前在盐城全市仅次于大市区和大丰区,遥遥领先其他兄弟县市区。
今年以来,阜宁县住建局依据国家和省绿色建筑行动有关要求,结合该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订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及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在新建绿色建筑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运行节能监管、节约型城乡建设等领域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
规划编制坚持绿色低碳理念。 在编制完善城乡规划时,应坚持绿色、低碳理念,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集约利用,合理确定城市建设用地使用强度,结合城市交通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加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促进绿色交通发展,推进可再生能源、水资源利用和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引导绿色建筑推广运用和生态城市规划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编制控规时在提出绿色建筑规划建设的原则性要求,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拟定时,依据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明确该地块内新建建筑须符合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
城乡建设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015年起,全县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当采用二星或者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积极引导全县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加快转变工程建设模式,切实推进绿色工业建筑建设。
项目推进实施绿色示范引领。 确保至2015年底开工建设的绿色建筑规模不少于80万平方米,其中二星级以上(含)绿色建筑比例达50%以上。在示范城区内实施一批高标准绿色建筑项目,申报获取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运营标识。充分发挥绿色建筑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县新建建筑由建筑节能为主向绿色建筑方向转变。(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雪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