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住建局“三争”暨创牌工作提前一个月实现双过半

04.06.2015  14:41

 

6月2日,阜宁县住建局收到《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综〔2015〕50号),该县公共租赁住房获得739万补助金额,城市棚户区改造获得奖补金额3462万元,合计金额4201万元,资金争取额在盐城市八个申请县份中中超越大丰、射阳、滨海、响水等,位列全市第三名。同时,该局加上1—4月份已经争取到的5100万资金,总争取金额达9301万元,占阜宁县人民政府下达该局年任务数12600万元的73.8%,同时,该县县城上海路南延工程获得国家市政工程优质金奖,局机关5月份被评为盐城市文明单位,提前一个月实现双过半。

今年以来,阜宁县住建局重点围绕三个方面,积极开展“三争”和创牌工作:一是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资金的争取,侧重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国开行贷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节能工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编排申报项目;二是在省级项目和资金的争取上,侧重围绕政府地方债券发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现代服务业专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美丽乡村建设专项、渔民上岸工程专项、农村草危房改造专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等编排申报项目;三是在各类奖牌争取上,重点围绕国家级园林城市、市政工程建设金奖、江苏省文明单位、盐城市文明单位等开展工作。(周雪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