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严格核实农机补贴机具

10.10.2015  11:07

  为保障农机补贴政策真正落实到位,确保补贴资金不流失,阜宁县农机局认真执行农机补贴有关政策,坚持阳光操作,规范办理流程,特别是机手购机后,加大对农机补贴机具监管,对农机补贴机具进行严格核实。 

  一是明确核查责任。县农机局专门成立县农机补贴抽查核实领导小组,分四个小分队,每个分队由一名局领导作为责任人,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按照现场核实为主,电话核查为辅的方法,对所属镇区补贴机具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机具数量不低于10%的目标要求,对每批次镇区报账补贴机具进行抽查核实。 

  二是明确核查时间。县农机补贴操作人员对镇区每批次报账材料,核实无误后,对其整理汇总,将材料分发给每个小分队,在县农机局向财政局提交报账结算材料前完成机具的抽查核实相关工作,并对所包干的镇区农机补贴机具实行经常性、长期性监督管理。 

  三是明确核查内容。对照账报账清册,补贴额一览表、铭牌拓印件等材料信息,深入镇区、村组,按照见人、见机、见票、见标识、见补贴手续的要求,认真核对机具出厂编号、发票号、销售价格、补贴价格等信息是否与补贴系统信息一致,查看铭牌标识是否规范、机具配置是否符合要求、购机手续是否完善、监督电话是否喷印,询问机具质量和企业售后服务等。 

  四是明确核查结果。对抽查核实机具情况,要求填入抽查核实专用表格,核实结果由购机者确认并签字,核实人员必须在表格上填写核实意见,切实做到谁核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同时核查必须有留有图像等档案材料。县农机局根据抽查核实情况,对不符合农机补贴政策的,在未整改落实到位之前,坚决不予报账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