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闸区院:再获“南通市文明单位”称号

02.03.2016  16:33

  近年来,港闸区检察院全面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再次被南通市委、市政府授予“2013~2014年度南通市文明单位”称号。 

  据悉,近年来该院坚持以创建“江苏省、南通市文明单位”为契机,以开展“道德讲堂活动”为抓手,以更新“江苏省文明单位在线”为平台,以传播“网络文明志愿者服务”为常态,积极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保持“南通市文明单位”称号。 

  新的一年,该院还将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建设现代化新市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