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正兵:让老百姓感受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新华网南京1月9日电(记者俞紫成)过去的2014年,是中国在依法治国的大道上阔步前进的一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吹响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嘹亮号角。过去的一年,也是扬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全会精神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公正生命线的坚守,亲切高效的民生热线,利剑出鞘的反腐行动,无一不让老百姓切切实实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就在身边,日前,记者就此专访了扬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闵正兵。
记者:近年来,扬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求实求效抓落实的工作思路来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闵正兵:好的,我们主要是突出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集中精力多办案,多办大要案,多打自己管辖山头上的老虎,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和握有实权、有一定影响力的腐败人物,努力在一个或几个领域内减少职务犯罪,让群众更为直接地看到反腐成效;二是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群众安全。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安全。同时,狠抓办案质量。专门成立了“案件监督管理处”,负责检查、监督、管理办案质量。2014年还在全市专门开展“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下大力气抓好办案质量;三是加大法律监督力度。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环节、审判环节和执行环节开展监督。2014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件,监督撤案15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1件,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9件,对32名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人员建议收监执行。四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在强化为民服务、提高队伍素质能力、强化自身廉洁自律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执法公正。
记者:您刚才提到的第一条就是查办案件,让群众更为直接地看到反腐成效。而且,群众也比较关注“打虎拍蝇”这样的案件信息。我们通过扬州市检察院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也能很方便地了解到扬州检察在涉农补贴、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您能向网友介绍下扬州检察都有哪些举措吗?
闵正兵:首先,我要感谢广大网友关注扬州市检察机关的网络平台,比如,我们发布的一条职务犯罪案件信息三天的点击数就达10万余次,这超过了我们的预期,让我们直观地感受到了群众对反腐的关注。近年来,在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时,我们把精力放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上,重点查处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每年有计划地努力冲击一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潜规则,做到真正在一个或几个领域减少职务犯罪,我们认为这就是为群众谋利益,这也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2014年,全市共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9件104人,其中犯罪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占74%,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 29人,查办处级干部数量为历年最多。注重贪渎并惩,突出查办滥用职权犯罪,共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4件29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2人,重特大案件16件。对担任领导职务和实权人物涉嫌犯罪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依法查办了邗江区政协主席赵华定、高邮市粮食局局长于洪、江都区安监局局长杨恒富、江都区水务局局长谭在美等人受贿、渎职犯罪;查处了扬州市公安局江苏油田分局局长左智慧、江都区公安局副局长张永根、邗江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马飞等执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7月中旬,从一条线索突破,半月内连续立案8件8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5人。这些人都是握有实权、有一定影响力的,案件的查办在扬州当地引起了广泛地关注。媒体曾以“扬州检察严查腐败百名贪官落马”为题进行了报道。
记者:我们听说扬州的“两个预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被人形象的称为“警示教育基地请过来、女检察官宣讲团送到家”,普通刑事犯罪预防则是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成立专门机构,您能不能跟大家介绍下扬州的预防工作?
闵正兵:我们扬州的犯罪预防工作在最近几年做了些实实在在的工作,收到了一些好评。
职务犯罪预防方面,我们坚持“走基层”和“阵地化”预防两手抓,一方面是深入机关、企业、乡镇、学校、社区,开展“六进”宣传活动,2014年以来累计达77批,7680人受教育;一方面是在扬州市预防腐败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累计有233个单位264批11811人参加活动。另外,开展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例剖析会14次,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5438次。
普通刑事犯罪(职务犯罪之外的刑事犯罪)预防方面,这是为了进一步延伸办理刑事案件的社会效果,扩大预防普通刑事犯罪的“治本”之效,从源头上遏制、减少刑事犯罪发生,我们在全省率先将未成年人检察处扩编改造为“普通刑事犯罪预防处”,明确了这个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在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批捕、起诉、帮教等工作之外,开展普通刑事犯罪预防工作。工作方式主要是结合办理的刑事案件,深入分析刑事犯罪特点和原因,通过类案分析、风险研判、检察建议、汇编警示案例、普法宣传等方式,专门开展普通刑事犯罪预防工作。2014年,对发生在网吧内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建议市文广新局加强网吧监管,该局已出台四项措施改进工作。运用各类载体开展犯罪预防宣传教育,组织了“毒品犯罪预防”、“老年人权益保护”等专题宣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与团市委合作开展“12355”青春热线系列活动,先后走进新闻直播间、中小学、看守所,开展专题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
记者:扬州市院提起公诉的留美博士杀亲案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而这起案件的公诉人正是您本人,网友们很想知道检察长出庭背后更多的故事。
闵正兵:2014年,扬州市检察机关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49人,提起公诉4869人。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过失犯中罪行较轻的人员,坚持 “少捕慎诉少监禁”,立足教育挽救,全年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48.2%,积极化解各类涉检矛盾纠纷。至于王勇杀亲这个案件确实有着很多的因素引起大家的关注:留美博士、弑亲、检察长出庭、法院院长开庭……但是我们当时考虑最多的还是希望借这个案件引起社会对青年一代“成长、成熟、成功”的关注,而且我们也希望网民朋友在谈论这个案件的时候,少一点在个案上的好奇心理,多一点深入思考: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能为减少这样的社会悲剧做些什么?我们希望这样的人间悲剧越少越好,希望所有犯错的孩子都有悔过自新的机会。
关于检察长出庭,这是我们的工作要求,我只是在正常履职。检察长作为一院之长,除了是管理者,更应该是一名检察官。我国《检察官法》、《检察院组织法》都有对检察长办案的明确要求,作为一院之长的检察长走上公诉席,正是领导带头办案的诠释。作为单位领导,很多时候在对别人提要求,大家能不能从内心真正认可呢?在要求别人做到之前自己首先做到,自己达不到的目标不对干警提要求,这是我们的工作标准。
记者:通过您的介绍我发现扬州检察机关做了很多有特色的工作。俗话说,酒香也怕巷子深,你们检务公开方面有哪些动作吗?
闵正兵:我们知道想要群众做出公正的评价,就要让群众了解检察机关、检察工作,否则群众也会由于信息的缺乏而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
在现实中,检察机关与普通群众打交道的机会不如公安机关、法院多,在检务公开方面做得也不够好,导致了客观上很多群众对检察工作缺乏了解、甚至不了解。因此我们必须要畅通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去年以来,我们一方面加强新形势下的检察宣传工作,提出了“四个突出”的宣传理念,即突出宣传效果,突出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突出在扬州本地媒体宣传,突出构建检察宣传一体化。总的一句话,就是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宣传检察工作。另一方面努力公开检务,尤其是公开执法办案信息,让群众对客观信息进行评价。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案件信息公开要求,我们制定了《扬州市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细则》(试行)、《扬州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发布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且在扬州检察官方网站、扬州检察微博、微信上建立发布栏,专门向社会推送执法办案等信息。另外,2014年下半年,扬州市县两级检察院均建立网上和实体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挂在扬州检察机关网站上的“网上为民服务中心”设有“权威发布”、“案件信息查询”、“举报控告申诉”、“检察长信箱”等十个栏目,方便群众高效快捷联系检察机关,也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的一扇窗口。
在闵检如数家珍的介绍中,不知不觉到了采访尾声,闵检对2015年充满期待,“新一年,我们将继续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戍守使命,坚守生命线,为扬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让老百姓时刻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