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出台党内问责规定 解读:以问责倒逼权力结构改革

08.06.2016  19:36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京主持召开部分中央部委负责同志座谈会,并到辽宁省召开座谈会,就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王岐山指出,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把利剑高悬起来,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这是中央首次透露条例制定进展。今年1月14日发布的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提出,今年要制定党内问责条例,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王岐山强调,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根本原因在于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把利剑高悬起来,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担当精神看齐,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王岐山指出,制定问责条例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尊崇党章、聚焦政治责任,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开展问责。要抓住“关键少数”,直指压力传导不下去这个突出问题,让从严治党严起来实起来。制度创新要有理想但不能理想化,不能贪大求全,否则就突出不了重点,把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淹没在大量文字之中。

  王岐山强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执行制度关键在人。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要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专家解读   

   应以问责倒逼权力结构改革   

  据了解,2009年中办国办就曾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为何还要专门出台党内的问责规定?

  对此,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教授告诉京华时报记者,2009年的暂行规定,有两点不突出,一是问题导向不突出,二是抓主要矛盾、特别是抓关键少数上不突出。这次制定党内问责条例,要突出这几点。对比暂行规定,党内问责条例的问责面也将扩大,原来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现在是面对全体党员。

  李永忠提出,要问责,更要倒逼改革。组织制度的核心是选人用人体制,领导制度的核心是权力结构。问责只是治标的办法,治本就是要看到我们选人用人的问题,看到我们权力结构的问题。仅仅是问责,只是治标不治本,肯定还会出问题,会有更多人被问责。所以,要问责,更要改革权力结构。

  关于抓关键少数,李永忠表示,就是要抓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就是实现科学的权力结构。如果党委的权力结构改进科学了,主体责任就尽到了。不是开多少次电视电话会、发多少个文件、出多少个通知、组织多少场专题报告会。省里做不了,你可以抓一个县,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再复制就可以了。在监督方面,要把同体监督改为异体监督。巡视就是异体监督,效果好。

  综合京华时报记者  沙雪良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