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财政部门采纳审计建议清理回收财政资金2274万元

16.06.2015  10:29

  6月14日,沭阳县审计局对去年“同级审”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县财政局采纳“加强应收款项清理、盘活财政资金”的审计建议,采取四项措施,开展应收款项清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共清理回收资金2274万元,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减少财政资金风险,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一是认真研究,制定清理方案。该局及时成立应收款项清理工作小组,并针对金额大、时间长的往来款,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清理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往来款清理工作的开展。
      二是细化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该局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将清理的任务、完成时间逐项分工到人,由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确保往来款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核查,确保清理效果。各科室组织力量,全面进行核查,及时列出应收款项清理表,召开专项会议,逐笔研究解决,该收回的收回;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上报县政府同意后,按程序予以减免或核销。
  四是健全制度,实现长效管理。该局针对往来款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往来款项经手人离任交接制度、责任追究制、往来款台账制度、催收责任制度、年度清查制度、呆账报告核销制度等,实现对往来款项的动态和长效管理。(何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