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农机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促进安全生产

24.08.2015  23:29
  为贯彻落实国家、部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深刻吸收天津“8.12”事故教训,镇江市农机部门决定深入细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农机非法违法行为,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   一是要求对全市所有县(市、区)、乡镇、村,农机作业场所、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进行逐个检查,不留死角。    二是明确检查内容和重点。在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检查事故查处、整改落实、跟踪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和农机事故救援演练,对重点机械、重点项目检查重点检查,查处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尤其是变型拖拉机载人载客、人货混装、超速超载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防止变型拖拉机等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运输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同时与消防、供电等部门配合,检查农机合作社和维修点储油及安全用油、用气、用电情况,禁止为私自改装的拖拉机及其挂车、改装粮仓的联合收割机上牌办证,查处假冒伪劣农机配件,防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因高温、超负荷连续作业等发生自燃事故。    三是制定阶段性目标任务。专项行动分阶段进行,确保工作落到实处,8月18日至10月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辖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及监理机构,对监管范围内的每个环节、岗位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11月为督查整改阶段,按照省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行督查互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12月为总结提升阶段,各地要认真总结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组织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是提出明确的措施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查检查、广泛宣传发动、严格值班制度四个方面入手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成立由农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工作短板,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找准问题、查明和排除隐患。号召发动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参与检查整治工作,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农民机手的安全意识。要求整治期间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手机24小时开通,遇有突发情况要及时汇报,领导要亲自赶赴现场处置,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因故不能到场的要提前安排并做好衔接工作。    为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农机部门将专项行动开展及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目标任务纳入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