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全面禁渔到底难在哪 偷捕滥捕有禁难绝
从4月1日起,长江流域进入为期3个月的“春季禁渔”,除了持有特许证的渔民可以捕刀鱼外,其他捕捞作业全部禁止。4月20日,随着刀鱼特许捕捞期截止,长江南通段率先真正进入全面禁渔。全面禁渔后,还有没有偷捕?上岸渔民的生活有无保障?长江能否普遍推行全面禁渔?记者进行了调查。
偷捕滥捕屡禁不绝
中国渔政32541号是今年长江南通段春禁执法的主力船。22日,记者随船出发,来到苏通大桥东西侧水域。水面上漂浮着许多白色的浮子,而浮子的下方则是一张张张开大口的网具。
南通渔政支队陈景雄科长介绍,布设在此水域的网具小的十多米,大的深水张网甚至达80米。此类网具大小通吃,只要是涨潮时游进网内的鱼虾,“一个都跑不了”。为此,渔政执法人员对江面上的违规网具进行现场破拆。据介绍,以往每次执法行动能清除数十张违规网具。
省海洋与渔业局渔政总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打击偷捕工作是每年禁渔期的重点和难点。偷捕的方式各种各样:有的在长江口深海张网;有的在沿江区域跨省“打游击”;还有外地渔船选择一些隐蔽江段实行偷捕。其中夜间电捕是最恶劣的方式,不仅会电死大量的鱼,即使是幸免的鱼生长也会受到影响,难以继续繁殖。
记者了解到,禁渔期内,各地渔政、公安、边防、海事等有关职能部门还将进行联合执法,此外,工商部门重点对水产品经营者和餐饮业业主进行不定期检查,杜绝非法渔获物的流通,确保禁渔期间“江上无渔船、岸边无渔具、市场无江鱼”。
渔民上岸困难多多
农业部数据显示,长江禁渔期制度涉及沿江10个省、市,渔船37914艘,专业渔民145339人。禁渔后,专业渔民的正常生活备受挑战。省海洋与渔业局环境资源处处长张海建指出,渔民在禁渔期间的生活能否得到保障,是禁渔制度能否顺利推行的最关键因素。
我省长江“春禁”涉及1万多名渔民。这3个月里,我省除允许有特许证的部分渔民持证捕捞刀鱼,部分渔民转到沿江、沿海搞渔业养殖之外,省政府还规定,禁渔期间,市、区财政和镇(街道)参照低保标准,给渔民发放补贴。以泰州为例,除了每年给予的禁渔期生活补贴外,泰兴市财政增加了平均每条船1000余元的柴油补贴。全省各地基本达到对专业渔民发放生活补贴和燃油补贴全覆盖。
记者在南通沿岸采访渔民时发现,上岸渔民的生活普遍面临着现实困难。由于他们受教育水平较低,不少渔民除了捕鱼,没有其他就业技能。据统计,传统渔民中具备初中学历的占8%,小学学历的占65%,文盲占27%。刚卖掉渔船,彻底上岸的船老大张宏建告诉记者:“我们都很困惑,上岸后不知道干嘛。所以不少人铤而走险,在禁渔期偷捕。”生活习惯转变难、上岸打工挣钱没有捕鱼多,“捕鱼来钱快”成为一些渔民禁渔期偷捕的主要原因。
为此,我省多市正积极开展对专业渔民的技能培训,同时帮助渔民转产转业,引导他们进入养殖业、运输业和第三产业,努力让渔民上岸“有事做、有钱赚”。
禁渔不可能“一刀切”
根据监测数据和渔民反映,长江禁渔制度实施13年来,鱼类生存环境优化,生物多样性指标明显好转,渔业资源有所上升。不过,资料表明,2011年,长江三峡库区、坝下、洞庭湖、鄱阳湖和河口区的天然捕捞量不足5万吨,长江的资源量已不足以支撑14万多职业渔民的基本生活。因此,无论是从渔民长远生存出发,还是从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出发,在长江流域开展“退捕还鱼”已十分紧迫。
“如果能够做到全面禁渔,肯定会让长江获得一个休养生息的喘息之机。”中科院曹文宣院士从2006年开始不遗余力地呼吁长江全面禁渔10年。从事长江鱼类资源研究的水产专家崔一新同样认为,禁渔虽不治本,却能延迟渔业资源被破坏的时间。“长江已经实行禁渔期制度十几年了,客观上,我们已经具备实现全面禁渔的条件。”
不过,“全面禁渔”是一个系统工程,禁渔后,渔民的出路问题、长江流域渔业资源的综合管理,打击盗鱼、私自捕鱼的长效机制等都需要系统研究,短时间内很难实现。
“每个省份的具体情况不同,禁渔不可能‘一刀切’。” 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管办的刘晓强在回复本报记者的邮件中介绍,农业部已经建议有条件的省份尽量扩大禁渔区域和延长禁渔时间,并正在考虑制定长江渔民退出补偿机制,引导渔民逐步退出天然捕捞。目前,贵州省的禁渔期已经从3个月延长到4个月,四川省的禁渔范围已经覆盖全省天然水域。
在采访中,多位专家指出,禁渔只是短时间内保护渔业资源的“缓冲手段”,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源保护问题。像污染、航运、水利工程对渔业资源都有严重影响,需要长期不懈地坚持休渔禁捕、投放鱼苗、水质保护等一系列综合措施,这样,长江渔业资源才能真正得到休养生息。
本报记者 付 奇 王晓映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