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专题组第21次例会在安徽召开
6月30日,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三省一市”信用办(征信办)联合在安徽省池州市召开了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专题组第21次例会。江苏省经信委副主任、信用办主任戴跃强,安徽省发改委副主任、信用办主任张天培等出席了会议,“三省一市”信用办(征信办)、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2015年第一次会议精神;各方交流了第20次例会商定事项落实情况、2015年上半年工作进展和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上海市通报了《长三角区域信用奖惩机制建设试点》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会议还研究讨论了2015年度信用长三角合作重点,明确了各省市在继续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建设试点、建立长三角区域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数据清单”、联合申报国家信用建设区域合作示范、申报2015年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基金项目、编制《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合作与发展“十三五”重点工作》以及适时举办专题座谈会的具体分工,明确了工作方向和目标。
“三省一市”信用办领导在会议结束时讲了话。戴跃强副主任指出,这次会议高效务实,听了兄弟省市的工作介绍,深受触动和启发,收获颇丰。上海、浙江和安徽在系统建设、信息应用和标准规范方面,作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形成了许多亮点,有很多值得我省学习的做法和经验。从江苏十年的实践来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到了需要攻坚克难、有所突破的关键时期,主要体现在“三突破”。一是在信用立法方面要有所突破。上海和浙江在争取信用立法方面已经做了超前准备,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江苏也将进一步与省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在信用立法方面有所突破,以法律法规支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发展。二是在标准规范方面要有所突破。上海市出台的2015年版“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和“应用清单”等“三清单”,作为指导各部门和各区县信用信息交换、分类和应用的指导性标准,在覆盖面和深度上都有了很大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他提出,信用基础数据库要明确定位于归集“信用”信息为主。信息归集不能贪大求全,要与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密切相关,要通过资源整合,真正发挥信用信息的价值。同时,通过标准规范的建立,实现信用信息归集长效机制,提升信用基础数据库的生命力。上海方在“三清单”的基础上,牵头承担“长三角区域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数据清单”的研究,推进“三省一市”联合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将为区域信用合作提供有力支持。三是在信用信息应用方面要有所突破。三省一市要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深的领域,加强联动监管和联动奖惩。以《长三角区域信用奖惩机制建设试点》项目为契机,开展典型应用,形成影响力。同时,以用促建,通过应用发现问题,倒逼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建设水平的提升。他还建议,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建设还应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信用中国”网站地方宣传周活动,“三省一市”联合开展合作成果的宣传活动,提高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影响力。
张天培副主任指出,长三角区域信用建设迎来了大发展的时机,一年两次合作例会的召开,大大促进了“三省一市”工作的相互交流和共同提高。安徽将切实履行轮值方职责,与上海、江苏、浙江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年度重点合作事项,加快区域信用一体化建设进程。
各方参会代表普遍认为,这次会议内容丰富,起到了交流情况、相互启发、研究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三省一市与会人员对于安徽省所做的扎实、周密的组织工作深表感谢。
(省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