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六方联动共保太浦河

25.03.2016  18:50

  突出地方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主体责任

 

  江苏省苏州市环保局、浙江省嘉兴市环保局、上海市青浦区环保局和苏州市吴江区政府、嘉兴市秀洲区政府、嘉善县政府等六方日前共同签订《太浦河流域跨界断面水质指标异常情况联合应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标志着长三角地区跨界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增加了新内容。

  《方案》直接将太浦河流域吴江区政府和嘉善县政府,以及涉及太浦河支流流经的秀洲区政府全部纳入协议方,更加明确突出了地方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主体责任。

  同时,根据太浦河流域实际情况,从突发事件发生、信息通报、原因排查、分级响应、辅助举措、损害评估等环节对各方的职责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和明确。

  例如特征因子出现浓度异常的时候,吴江区、秀洲区政府和嘉善县政府将组织环保、水利、公安、交通、安监等相关部门对相关企业、危化品运输车辆和船舶等进行排查,尽快查明浓度异常原因,迅速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并根据排查结果和实时断面水质指标异常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实施分级响应。

  鉴于太浦闸调控对区域环境质量的较大影响,《方案》首次提出要加强与水利部门的协作配合,在交界断面水质指标超过标准值的情况下,争取太湖流域管理局的协助,通过加大太浦河流量,改善太浦河水质状况。

  《方案》统一了太浦河流域相关环境准入标准和有关损害评估办法,鼓励支持通过环境公益诉讼或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损害赔偿。

  ( 李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