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铿锵迈步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
镇江,这座具有30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其独特的山水资源禀赋,正在焕发出生态文明建设的现代魅力。
“一水横陈,连岗三面,做出争雄势”。历史的回响正在化为镇江更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全省唯一的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之一,两大殊荣集于一身,两大重任聚力同行。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第一年,敢于担当的自觉,勇于奋进的自信,让镇江铿锵迈步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道路上……
顶层设计,“生态立市”掷地有声
“把生态文明写进了市委全会报告、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干部群众心坎里。”镇江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晓明在年初接受媒体采访时的一番坦言,诠释了“生态立市”的战略要义。
建设令人向往的现代化山水花园城市,这是镇江未来发展的定位,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这一目标,由产业发展、空间格局、节能减排、生态环境4个方面具体目标构成,力争到2020年形成“三二一”的产业结构和‘一区、一网、三带、十载体、多节点”的生态布局。
确定“生态立市”战略后,镇江市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科学和全方位的“顶层设计”,通过理念革新和制度创新,让生态文明建设之笔描绘山水镇江的美好未来。
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着眼未来的“顶层设计”。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镇江市注重从源头抓起,编制了《镇江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出台《关于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意见》及一系列配套制度政策。通过这一规划设计,全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适度开发、生态保护“四大区域”,并由此划定具有刚性约束的生态红线,调整生态空间与建设空间的合理配置。《镇江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以市政府行文下发执行。
科学的顶层设计,激发“生态立市”一盘棋效应。全市各级环保部门从天蓝、水净、环境安全、生态保护、制度改革5个方面“五箭并发”,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镇江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丹阳、句容、扬中、丹徒4个辖市区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环保部委托)。镇江市及丹阳、扬中、句容、丹徒生态市通过环保部审批,成为第六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14年丁岗镇通过了国家级生态镇省级考核,姚桥镇、大路镇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命名,全市国家级生态乡镇占比为100%,年内创建省级生态村27个。丹阳、句容、扬中3家工业园区获得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命名,京口、润州通过了省级考核验收。
三大整治,力塑“山水花园城市”
生态质量,环境说话。三大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是镇江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之笔。今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积极开展两大片区和“一湖九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目前,“三大整治”均已完成时序进度。
由于历史原因,东部谏壁地区和西南部韦岗地区的环境问题持续多年,群众反应强烈。今年,镇江市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两个领导小组,强力推进这两大重点区域环境整治。
在谏壁地区,一个拥有100项环境整治工程的计划全面推开,目标是用3年时间,彻底改变谏壁地区的环境。而在韦岗地区,扬尘成为最大的环境污染。为此,整治行动计划逐步关闭所有采石场以及水泥、建材等高能耗企业,同时,用5年时间彻底修复山体,让该地区变成全市重要生态屏障。最新数据显示,谏壁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已取得阶段性成效,28家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已完成23家。西南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也可圈可点:32家实施污染治理的企业均“一企一策”编制实施治理方案,已完成14家,18家正在实施。目前,环保部门在片区确定9个现场环境监测点位,每月进行监测,及时为整治工作提供环境数据。
水环境的质量也是百姓关切点。今年,镇江市决定实施更高标准的“一湖九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计划用3年时间,让城市水环境达到“岸青水绿,鱼虾洄游”的生态要求。如今,每月组织督查并印发督查专报,查现场、测水质、点问题、提建议,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整治已投入资金约3.3亿元,铺设截流管网40千米,建立污水提升泵站11个;完成河道清淤180万立方米,实施引换水近1亿方;新建河滨绿化面积10.7万平米,生态驳岸5.21千米。水系贯通工程年底可全部启动,水体管护已形成常态化、市场化机制,河道的总体形象逐步趋好。
从“青山”到“绿水”,“三大整治”行动彰显“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这一核心追求。
法治护航,对污染行为“零容忍”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这是镇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点睛之笔。
在全省首家建立了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等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制度体系。全面深化国家低碳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实行环保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制和环境损害领导责任终身追究制。由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制定《镇江市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创建起联动执法的新模式。丹阳、句容、扬中等地,相继出台环境保护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文件,实现了司法执法关口前移……一道道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屏障,在筑牢、守护。
从今年3月起,镇江市环保、食药监、卫生、质检等部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药品安全的专项行动。市环保部门探索建立环境污染“黑名单”数据库,对有严重污染行为的单位实行重点监督。扬中启动对19家小电镀企业的专项整治,润州政法、环保等部门联合整治韦岗地区粉尘污染问题取得良好效果。
坚持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从3月份开始,集中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市法院系统在全省率先建立生态环境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与环保公益基金和典型环保案例指导、资源环境类案件异地集中办理等,在丹阳、京口重点工业园区、排污治污企业较多的重点地区设立“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并积极探索资源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先予执行和公益诉讼案件“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报告”制度。市检察院一批年轻同志到环保一线跟班学习,并对破坏生态资源的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共批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以及破坏土地、农林业资源等犯罪案件8件11人。同时,市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及时提出防治对策和建议,帮助有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环境风险研判报告45份。
自集中开展大气污染整治、环境违法违规企业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环保违法行为整治等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已查处违法违规排污企业67家,停产整治18家,依法关闭23家,其中包括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小轧石厂、加工点15家、电镀企业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