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镇江贪官张德平:贪欲赃款赃物将我推下万丈深渊
●忏悔人:张德平
●原任职务:江苏省镇江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某工程建设管理处副组长、甲方代表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6年5月23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罚金35万元人民币,没收赃款762712元,上缴国库。
●犯罪事实:2010年11月至2015年春节前,张德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贿赂共计762712元。
人到这个时候没有不后悔的,世间最缺少的也就是“后悔药”,我又何能例外?面对从天而降唾手可得的诱惑,看到的只是眼前的利益,谁会顾及犯罪后果呢?事实上犯罪从脚跨出去的那一步起就已经注定成为事实,想灭也灭不掉,想逃也逃不脱,这是多么危险的第一步啊!
从第一次收受别人汽车时的心存侥幸,到后来利用手中的权力心安理得地收取他人的“感谢费”,甚至开口找人要这要那,自己都不曾想过,在犯罪的道路上已越陷越深、越走越远。没有想到哪天会东窗事发,侥幸、担心、恐惧终究解决不了已经犯罪的事实,事发只是迟早的事。
回想2010年11月以来,有的人为了“感谢”主动送一些好处费给我,有的是“互利互惠”,有的是自己贪小便宜、找借口要好处,以为别人送给我是应该的,就有收之坦然的感觉,何曾想到,危险正逐步靠近。
曾经为参加重点工程建设而自豪,现在工程开始不久,我就倒下了,归根结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受社会上拜金主义思潮影响,不拿白不拿,认为自己是一介平民,没有职权,也没有地位,与贪官丝毫沾不上边,反腐怎么也反不到自己头上。二是法治观念淡薄,思想警惕放松,没有抵制住金钱的诱惑,在贪婪的道路上一旦迈出了第一步,后面就越走越深,最终不能自拔。三是心理有些失衡,想得到其他方面的补偿,对别人送来的钱物,认为是我为他们处理问题后的一种感谢。四是贪占便宜思想严重,家中装修时,我找相关单位要材料,叫工地上人帮忙做,一方面认为他们做事可靠,不会玩弄我,另一方面认为揩他们一点油也不算什么。
因为自己的欲望和无知,我越过了法律底线,贪欲、赃款赃物都将我推下万丈深渊,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浇灭了家庭的欢乐。真的不敢想象,年过八旬的父母第一次听到我的消息,受到的打击如何承受;真的不敢想象,人生只有一次的女儿婚礼场景会是怎样的尴尬;真的不敢想象,孤苦伶仃的妻子,一个人怎么在家生活;真的不敢想象,我要度过多少个失去自由的白天黑夜。
没生病时体会不到身体的重要,没犯法时体会不到法律的威严,失去自由时才懂得自由的珍贵。面对高墙外的阳光、飞鸟、鸣虫,我感觉自己是多么可怜。人生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我愿意抛弃金钱,选择自由;我愿意抛弃欲望,选择守法。如果还有机会,我一定遵纪守法,用自己的一技之长,为社会作点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