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生态城镇化示范区获批设立

29.08.2016  11:02

 

  近日,从镇江市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近日正式下发《关于设立镇江市生态城镇化示范区的批复》,同意镇江市创建生态城镇化示范区。示范区的建设,将为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探索路径,并为镇江市未来发展提供新的战略空间和增长极。

  镇江市是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生态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生态领先,特色发展”已成为全市的共识。今年是镇江市委确定的“生态镇江提升年”,围绕“生态品质领先,更加美丽宜居”的要求,镇江市将创建生态城镇化示范区列入全市“十大任务百项工作”之一。市长朱晓明多次带队赴国家发改委汇报争取,并在北京召开专家咨询会;市发改委等部门反复研究,修改完善规划方案。

  国家发改委对镇江市创建生态城镇化示范区表示高度认可和肯定,认为有利于推进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的路径,丰富拓展经济发达地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模式和经验。

  镇江市生态城镇化示范区位于主城区南部,南连丹阳,西接句容,规划面积230平方公里。生态城镇化示范区建设将通过探索“耕地基本不减少,建设用地基本不增加”的土地利用方式,形成“局部建设高密度、整体开发低密度”的空间布局。创新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建设低碳高效便捷的能源交通体系,努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引导农村居民就近市民化。示范区着力打造绿色产业,强化城镇化的内生动力,力争到2020年取得重要进展,到2030年成为具有典型意义的国家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样板。

  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镇江市将进一步编制示范区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示范区建设各项目标和任务。尊重自然、低碳发展;节能环保、清洁高效;产城融合、城乡一体……镇江生态城镇化示范区建设,将为镇江人民构筑起依山傍水,碧水相间,生产、生活、生态三优化的新空间。

     (王东 邵炜 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