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法官喊当事人领退款 屡屡被质疑是骗子

18.08.2015  11:07

  新华报业网讯 “我们是镇江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贵公司在2006年12月、2007年4月,分别向本院共预缴鉴定费用13000元整,现还剩余1511.6元整。我们需要你们账号来办理退款。”“退钱给我们,天上掉馅饼?肯定是诈骗!”……16日,扬子晚报记者从镇江市中院司法鉴定处了解到,根据法院案款清理工作的部署,连日来镇江中院法官联系并清退部分当事人案款,不想任法官如何出具证据、证明和穷尽解释,还是屡屡被当事人质疑为骗子。更有甚者,一名当事人的女儿,竟然给法院提供了对付骗子的假账号!

  镇江中院司法鉴定处副处长邓戎告诉记者,为规范案款、诉讼费管理,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展案款清理工作。依靠该院自主研发、并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的“案款及诉讼费管理系统”,确认应退还当事人的案款、诉讼费,主动清退款项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今年以来,已经共清退案款330笔计1.81亿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不过,邓戎说,清退工作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审监、司法鉴定等多个环节,其中涉及的众多当事人,不仅时间较久,甚至有的单位已经注销、有的个人已经离开诉讼时的居住地。所以,联系确认这些当事人,消耗了法官相当大的工作量,有的当事人联系起来也是异常困难。

  但是,最让法官们苦恼的还不是这些,在催领过程中,一些看上去的“趣事”,却实在令法官们无奈和苦恼。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面对当事人,法官如何才能证明自己不是骗子。为此,法院和法官们,不得不都与当事人“斗智斗勇”。

  邓戎告诉记者,近期有一个案件,是山东某服饰有限公司和镇江某服饰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2006年12月20日,对镇江公司供给山东公司的彩棉内衣的缩水率,是否达到国家标准,要进行司法鉴定。为此,山东公司分别于2006年12月、2007年4月,两次预缴鉴定费用共13000元整。但在支付了相关鉴定费后,还剩余1511.6元“尾款”。

  根据院案款清理的要求,中院司法鉴定处今年6月19日将资料详尽的“退款通知”,寄给了山东这家服饰有限公司。但山东这家单位,却始终未将账号告知法院,也未与法院联系。

  7月21日,司法鉴定处法官经百度,查询到山东公司的电话号码,当即与之联系。在确认联系上该单位的工作人员后,告知对方退款事宜。不想对方这名工作人员始终认为这是一个诈骗电话,认为不可能有“主动喊人来领钱”这样的好事。所以,不论法官穷尽语言,对方就是坚决不予相信,并一口咬定法官是“骗子”。

  为了使对方相信这是事实而非诈骗,法官好不容易向这名工作人员索要了其单位的传真号码及电子邮箱。此后,将盖有法院印章的“退款通知”,传真至该单位并发送电子邮件。不想山东公司仍坚持认为这不是事实,对此仍旧置之不理。

  不得已,8月6日,司法鉴定处再次向山东这家单位寄送书面“退款通知”,并注明可以在“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查询……这样几个回合下来,对方才终于相信“法院退款”不是骗局,原来真有“喊人领钱”的好事真事。然后,对方连呼意外、一再致谢的将退款领回。

  而由于这样的“艰难”退款远非这一笔,经研究后,镇江中院将部分未能联系上的当事人,一并在网站发布公告。同时,10日又在镇江中院的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发布“当事人,法官喊你来镇江中院领退款”通知启事。

  邓戎还告诉记者,8月12日,当天退款又多了个新闻,说来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邓戎说,在法院公告的一个叫仲钧(化名)的当事人,要退还其9000元。11日联系他家人后,对方提供了一个银行账号。12日,当事人的女儿在网上看到了法院的退款通知,当即就打电话来问。当获悉接电话的真的是镇中院的法官,并且喊来领退款的真是镇江法院,并且强调如她还是不相信的话,可以上网去查。此时,在法官好一番的苦口婆心之下,这名当事人的女儿这才告诉接听电话的法官:11日给法官的账号,是她家人认为是骗子给的假账号。为了及时领回这笔9000元的退款,因为当事人还涉及一些民间借贷,当事人的女儿马上重新办可张银行卡,随后才提供给法院准确卡号。

  发稿前,邓戎说,近期还发生一件奇葩事。南京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500元需要退还,但在原先的卷宗材料中,仅有该公司代理律师华丰(化名)的电话,法官在与华丰电话联系后,华丰竟称南京公司已倒闭,请法院把500元直接汇给他。好在司法鉴定处工作人员未相信华丰的话,最后按照卷宗中公司工商登记的地址,发出书面“退款通知”。南京公司接到通知后,主动与法院联系,提供了公司账号,顺利领会退款。

  就此看来,这名有头有脸的律师,为了区区500元,竟浑水摸鱼真成了骗子。这也就难怪“喊人来领退款”,会被那么多的当事人,当成是骗子和骗局。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