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检察依法打击欠薪维护民工权益
2014年6月,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办理了该区第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成功为17名农民工追回工资近20万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殷某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谢谢检察院为我追回了被拖欠1年多的工资,不然这一年的辛苦就打水漂了。”老王拿着追回的工资感激地说。
案件到此结束,但检察为民的步伐还在继续。针对这起案件暴露的问题,丹徒区检察院向区人社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提出5条可行性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丹徒区人社局积极行动,推动成立了区预防企业领域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协调小组,制定出台了《丹徒区预防企业领域欠薪管理办法》、《丹徒区关于处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办案工作办法》、《丹徒区企业职工工资周转金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同时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多项专项检查活动,查处违法企业1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
“在区检察院的推动下,促使全区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了查处企业欠薪执法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执法的合力,大大提升查办此类案件的质效。”丹徒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张茂林说。
2013年5月31日,由句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镇江市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宣判,被告人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宋某拖欠的71名工人44万余元工资已由句容市政府从企业职工工资备付金中垫付50%,被拖欠工资职工的不满情绪得到有效平息。
句容市检察院2013年以来已成功办理此类案件8件8人,为400余名职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210余万元。同时,句容市检察院还积极参与《句容市企业职工工资备付金管理暂行规定》、《句容市预防企业领域欠薪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从法律层面为人社部门提出建议。
今年3月24日,润州区检察院对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起公诉,4月1日,被告人王某被判处罚金一万元,拖欠的工资也已全部支付;今年3月25日丹阳市检察院批捕一拒不支付37名职工30余万元工资的犯罪嫌疑人……
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只是镇江市检察机关“暖心工程”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镇江市检察机关相继推出保护生态环境的“增绿护蓝”专项行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一站式”服务的“检察为民中心”建设……
镇江市检察院检察长俞波涛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加强和改进执法为民的检察举措,为“幸福镇江”建设保驾护航!
□本报通讯员谢 昊 本报记者郎建强
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