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02.06.2015  01:54

  镇江市出台住房公积金新规,从今日起,镇江市将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凡职工本人、配偶在镇江名下无房,且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房租。

  新政规定,职工本人、配偶在镇江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房租;在我市租住商品住房的,根据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人口合计数核定每月可提取额度,一人户每月可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700元;二人户每月可提取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120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户每月可提取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1600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我市房屋租赁价格平均水平及人均住房面积的变化,适时调整租房可提取额度并对外公布。

  新政根据租房情况采取了灵活的处理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住商品住房房租的,职工每半年可申请办理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6个月的可提取额度,逾期未办理的不累计支付;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每年可办理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提取时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提取金额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按一年应支付房租计算。

  对于新政的出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处长唐广进行了解读。他指出,此次新规体现出四大变化: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的覆盖面变广。新政出台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职工本人、配偶在镇江名下无房;二是在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过程中没有购房和贷款记录。新政放开后,只需满足前一个条件即可。

  提取额度有了大幅度提高。新政前,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的20%,超出部分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而新政没有比例限制,根据镇江本地房屋租赁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进行核算。

  提取手续进一步简化。新政出台前,提取时要出具规范的租赁合同、租赁备案登记证、纳税发票等手续。但新政出台之后,一人户携身份证和单身证明,两人户携身份证和结婚证,三口以上之家携身份证和户口本,就可以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柜台申请办理。

  服务流程进一步优化。为了方便缴费职工办理提取业务,职工可不再出具无房证明,而是书面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与相关部门联网进行查询,从而免除了职工在多个部门之间“跑证明”的麻烦。

  据了解,目前我市每月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量在1.3亿元左右,其中用于还贷的在6000万-7000万元左右,购房提取的在3000万-4000万元。随着新政的推出,新就业人群将成为最大受益群体,房租提取可能会呈现一种爆发性增长态势。(孙媛媛司马珂)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