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提升“四率”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来,镇江市司法局以提升 “四率”为重点,努力在调解阵地规范化、调解手段效能化、调解工作法治化等方面做文章、求实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截至10月份,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6597件,调处矛盾纠纷13974件,调解成功13860件,调解成功率达98.7%。
一是提升调解组织覆盖率。大力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镇(街)、村(社区)规范化调委会建成率都达100%,500人以上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实现全覆盖。健全和完善横向至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排查调处机制,提高调解效能。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了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47家。丹阳建立专职调解员“队建制”管理模式,市劳动争议和句容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实现了“派驻制”。
二是提升调解处置成功率。编印下发《2014年调解案例汇编》,共收集34起调解案例。涉及医患纠纷、交通事故、投寄赔偿、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领域,对交流全市调解业务,提升调解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组建全市人民调解专家团和人民调解业务专家库,进一步提升了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引导其更多运用法律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断对错,推进了调解工作法治化建设。
三是提升信息手段利用率。用好人民调解信息平台,不断提高调解工作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能。组织人民调解信息平台集中培训,部署开展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集中录入月活动,推进信息平台熟练使用。截止10月底全市矛盾纠纷调解案例共录入13680件,录入率达到98%。充分利用《调解1线》、《法治进行时》、《法治在线》等地方法治类电视栏目,让人民调解工作直接走上荧屏,同时提供节目网络在线点播。在鲜活案例中引导群众利用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拓展“视频调解”、“微博调解”等新载体,在方便群众、提升效能的同时,进一步扩大调解工作社会影响。
四是提升案件回访满意率。充分发动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回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回访纠纷当事人。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是否波动,听取他们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升调处质效。同时及时掌握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进行督促和教育。目前,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满意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