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镇江市民宗局多举措推进宗教档案建设取得新成效

13.11.2015  17:17

      镇江市民宗局按照省宗教局《关于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的通知》要求,多举措推进宗教档案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止2015年10月,全市有11个宗教活动场所通过“江苏省档案工作”省四、三、二星评定。现有四星级2处,三星级6处,二星级3处,还有13处场所正在准备申报。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档案建设达到了30处寺观教堂全部建档达到“六有”,省三星级场所占比20%,一星级以上占比不低于70%的预期目标,为宗教活动场所申报星级认定打下了扎实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镇江市民宗局分管局长带队,联合市档案局分管领导,业务指导处负责人到各辖市区20余处寺观教堂现场指导。现场定人、定物、定位(指定专人管理;当场列出档案室所需要的必备条件,如:空调、除湿机、打印机复印件等硬件设施;定档案室具体位置、需要改进地方等。)

      二是注重培训指导。各宗教团体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期间,邀请档案专家授课,对专职、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市、县(区)佛协、道协、伊协、基督教“两会”等四个宗教团体共组织培训8场次,培训200余人。宝华山隆昌寺特招聘两名专业人士,从事档案管理工作,还雇用档案局退休人员来寺院指导档案工作。

      三是借助多方力量。金山江天禅寺、焦山定慧寺进行服务外包,将档案整理工作包给档案局下属专门从事档案整理工作的单位;丹阳市利用乡村档案建设推进宗教档案整理,9处宗教场所同时启动;伊斯兰教借助协作单位的力量进行档案整理;部分规模较小的场所如崇庆禅院、復生律院则在信众中务色人选,借助居士整理档案,全市各宗教场所纷纷动员各方力量推进档案建设。

      四是跟踪督查服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辖市区档案局同当地宗教活动场所对接,跟踪技术指导。镇江市民宗局会同市档案局业务处室对接,及时跟踪督查,积极推进镇江宗教档案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