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振和等3人立案侦查

09.10.2015  16:50
  新华报业网讯 据江苏省检察院消息,日前,经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扬中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原主任黄振和、原党支部书记陈爱武、原副主任田启云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编辑: 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