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实施三“统一”,规范行政许可工作。统一受理行政许可,将所有的行政许可(包括备案)放进窗口,由窗口统一负责受理市本级行政许可工作;统一对下指导监督,出台《镇江市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指导意见》,明确了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权,同时定期对委托给各区局的行政许可工作进行专项突击检查抽查,确保许可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统一审批准入标准,将各种常见情况的验收最低标准以表格的形式列出,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了审批门槛。
二是坚持三“一律”,优化行政许可工作。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中没有明确数字化准入门槛的,一律不自行设置最低门槛;企业人员达到某些专业素质要求的,一律不指定、不推荐培训机构。实施三个“一律”的基础上,相继推出了九项实质性的改革措施,如:取消了所有药械许可中都要求开具的无立案证明,改为处室内部征询;取消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及仓库的硬性面积要求,改为满足经营要求即可的软性要求;取消了药店经营中药饮片需要另提供20平方仓库的要求等。
三是注重三“主动”,创新行政许可工作。主动用好“e”办事平台,行政服务窗口审批事项的结果性材料均支持邮寄送达;主动推介“e”办事平台,提高“e”办事平台的知晓率;主动保障“e”办事平台,开展了多轮次的业务培训,让工作人员真正用上、用好、用活“e”办事平台。目前,该局驻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全部办件量869件,其中e办事办件量838件,占比96.43%,真正做到了让群众和企业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镇江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