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司法局“扩面+提质”推进基层阵地规范化建设

07.12.2015  18:18

镇江市司法局在不断延伸基层阵地覆盖网络的同时,狠抓运行质效优化,有效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实战能力提升。

一是加强司法所建设。规范司法所标识标牌设置,保持所容所貌整洁,树立司法所良好形象。在明确司法所管理体制“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基础上加快改革步伐。将工作重点放在人员到岗到位和运行机制建立上。今年该市共调整充实32名公务员到基层司法所。组织开展年度优秀司法所长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目前,全市已建成17家省级优秀司法所。   

二是推进辖市区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全市辖市区和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达100%,规范建立公开公示、首问负责、督查督办、业务培训、群众评价等制度,有效整合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力量。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在实现全市覆盖基础上,出台“镇江市村(社区)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纪律等,强化规范运作。

三是深化司法惠民服务站建设。在实现司法惠民服务站全覆盖的基础上,着力提高服务质效,突出工作成效宣传。出台专门文件,明确建设标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工作流程、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积极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惠民服务站”创建评比等,切实把司法惠民服务站建设成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一线实战平台。

四是扎实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创建。严格按照省厅对镇(街)、村(居)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目前,镇(街)、村(居)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率达100%。500人以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成率100%,人民调解网络进一步健全。截至10月底,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3974件,调解成功13860件,调解成功率达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