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发展改革委建立委领导挂钩辖市区工作联系制度

26.04.2016  10:35

  为发挥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投资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全力实现镇江市委“产业项目突破年”各项工作目标,进一步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机制,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建立委领导挂钩辖市区工作联系制度,全体委领导成员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分成7组分别挂钩联系、服务推进各辖市区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该制度主要明确了三项具体工作任务:一是按照“半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一季一点评,半年一观摩”的推进要求,聚焦项目建设,主动衔接联络,加强服务配合,积极协调推进,科学建言献策,强化督察落实市领导交办事项,确保提高重大产业项目推进效率。 二是全力推进服务省、市重大项目建设。围绕挂钩辖市区承担的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委党组关于实行项目建设“全周期全过程全方位”服务各项工作要求,聚合服务力量,强化调度推进,确保新开工项目6月份开工率达80%、10月份达到100%;新签约项目6月底签约率达到50%、10月份达到100%;新竣工项目年内按计划全部竣工。三是加强项目谋划深化政策对接。加强业务学习,结合挂钩地区产业发展特点,积极帮助谋划研究项目,做到“精准、精致、精细”服务,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充分聚合全委政策资源,强化纵向叠加、横向集成,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化解土地、资金要素制约,促进项目实施,加大有效投入,加快形成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