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加强建筑楼盘标准地名使用规范

22.09.2015  17:13

      近日,镇江市下发《关于规范使用建筑楼盘标准地名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楼盘标准地名使用,推动城市地名标准化进程。

      《通知》规定建筑楼盘的各类广告宣传及房产信息必须使用地名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名称,不得以“推广名称”、“楼盘案名”替代标准名称;建筑楼盘地名标识标牌注音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禁止使用外国文字。同时,《通知》明确在广告审批环节,地名主管部门对建筑楼盘的地名批复文件将作为广告内容合规性核查的依据,对与标准名称不一致的,相关部门可认定其为违规信息,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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