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三大制度”

31.10.2016  23:06

      近日,镇江市召开全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会议,全面推进家庭监护评估、未成年人伤害强制报告、案情通报等未成年人保护“三大制度”。

      一是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制度。镇江市将全面开展家庭收养评估、困难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机构托养能力评估、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能力评估工作,优化家庭收养、家庭寄养、机构托养、委托监护等儿童养育安置措施,保障未成年人得到安全监护和关爱照料服务。加强家庭监护缺失、无力监护的干预,推进监护缺失或严重不当家庭的监护权转移工作,为遭受家庭暴力、事实上无人抚养等特殊状况下的未成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和社会保护。

      二是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一门受理、 协同办理”的未成年人伤害应急联动和预防处置工作机制,督促和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育部门的教师)、医疗卫生机构(卫计委的医院的医生)、社会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各级督导员)及相关人员切实履行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职责。

      三是建立案情通报机制。各成员单位一旦在市属范围内发现发生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等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要迅速通报案情,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处置,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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