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修订地名管理办法
27.02.2015 11:14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推进地名规范化建设,近日,镇江市对地名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省地名管理条例要求,保持一致性。如将“严格控制用企业名、产品名、商标名命名地名,对镇江公益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项目建设单位可申请冠名”的命名原则调整为“禁止使用企业名、商标名、产品名命名地名”。二是进一步细化门牌设置费用,取消部分收费。明确沿街门牌整治、经市政府批准更名而需要更换的门牌,费用由财政承担;新建建筑物的门牌,由建设单位或所有权人承担;因擅自拆除、改装或人为破坏的门牌,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三是建立地名文化保护制度,传承历史地名。提出要建立历史地名评价体系与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将地名文化保护列入同级地名规划,并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相衔接。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7.02.2015 11:14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